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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後的差別真大,真要說這些人有什麼,我用四個自來形容--「為富不仁」,一來這些人含著金湯匙出世,生活本來就已經無虞,若能將其善行用在造福社會,那可是莫大功德。
這些人都是總體經濟與財務分析的高手,真要論用自身的能力,平均每年10-20%的正報酬我相信也絕不是問題,人性的貪婪,踩著別人的屍體得到好處,真能得到什麼快樂?
如同胖達人事件一樣,我認為台灣大眾對於此類的社會道德標準與應有的罰則,普遍偏低,不懂得檢討的社會,在哪方面不懂檢討,就在哪方面不會進步!
如果這一切還是沒有變,永遠都有下一次,而且,最大規模的永遠都還沒有出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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